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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4〕4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煤矿智能化建设成果,迭代提升系统装备水平,推动智能化煤矿整体常态化运行,实现煤矿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同时借鉴山西、内蒙古等主要产煤省份煤矿智能化建设和常态化运行经验做法,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智能化建设和推进智能化煤矿常态化运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1月21日前将有关意见传真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及电话:马晓辉,0991-5093254(传真)。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智能化建设和推进智能化煤矿常态化运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10月22日
